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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戏曲音乐伴奏方向)本科教学计划

时间:2011-04-24 点击数:

音乐表演专业(戏曲音乐伴奏方向)本科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掌握戏曲音乐伴奏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全面的演奏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胜任戏曲舞台表演的伴奏,在专业艺术院团、院校等文化事业单位从事戏曲音乐伴奏、教学及研究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系统、全面地掌握本专业方向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技能等;

(二)具有进一步深入掌握本专业方向各行当基础知识的能力,能够从事表演、教学、普及与科研等工作;(没有经过系统专业训练的个别学生,要具有本专业方向的核心基础知识和较广泛的相关文化知识,能够从事戏曲艺术普及及研究等;)

(三)具备所学专业行当的较全面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戏曲音乐表演的实践能力;(没有经过系统专业训练的个别学生,能够熟悉掌握本行当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好的戏曲音乐表演的实践能力;)

(四)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本专业方向问题的能力;

(五)初步了解本专业方向当前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六)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七)掌握一门外语,毕业前应通过国家规定的外语标准考试;

(八)具备一定的体育基本知识,掌握体育锻炼的科学方法,达到国家规定的关于大学生身体素质和心里素质的要求。

三、学制、学分与学位

(一)学制:四年

(二)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法:

每门课每学期行课16-18节计1学分。

学分要求:

1.公共必修课38学分

2.公共选修课10学分

3.专业必修课70学分

4.专业选修课48学分

5.实践课程43学分

共计:209学分

(三)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四、课程设置与时间安排

见“教学时间计划表”。

五、实践教学

(一)专业实践(22学分)

目的要求:巩固和检验课堂教学成果,锻炼和提高学生适应能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舞

台实践机会,提高演奏水平。在实践中,既要加强学生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意识。

主要内容:从第二学期至第六学期每学期安排2周专业实践,结合学期教学集中进行剧目彩排、观摩与演出;第四学年第二学期集中进行12周的专业实践,其中结合“主修乐器”、 “剧目合奏”和“综合排练”课程的讲授,进行具体剧目的排练与演出,共计22学分,660学时。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专业实践并撰写专业实践总结,由专业实践考核小组对学生的专业实践表现及实践总结进行考核评议,考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核合格者得22学分。

(二)毕业实习(6学分)

毕业实习是必修课,安排在第四学年第二学期,是对四年教学成果的集中检验和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全面考察。要求学生对课堂所学知识和艺术实践进行综合运用,贯彻学习、实践和探索、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学生的演奏水平。经考核评议成绩合格者,得6学分。

(三)毕业汇报演出(4学分)

毕业汇报演出是对学生四年专业学习的全面检查,安排在第四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所有课程后举行毕业汇报演出,经考核评议合格者的4学分。

(四)毕业论文(6学分)

第四学年第二学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全面考核学生四年所学专业和基本知识,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创新思维的能力。毕业论文完成后进行宣读答辩,经考核评议成绩合格者,得6学分。

(五)社会实践(5学分)

社会实践是本专业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包括入学教育、军训、社会调查、毕业教育、劳动、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目的是开阔学生社会和文化视野,丰富学生的实践经验。社会实践为必修课,由学校和本单位共同组织,共计5学分。

六、考核

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考查和考试两种,成绩记分采用百分制,考试考查的时间与次数相对固定。具体安排见教学计划表。

学生必须完成本专业所规定的各门课程,通过考核,修满学分,方可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按教育部和我院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处理。

七、主要课程简介

(一) 专业必修课

1、艺术概论(32学时,2学分)

目的要求:使学生了解和掌握艺术学基本原理,培养学生初步确立科学的艺术观,基本具备观察艺术文化现象、分析艺术发展规律、评论具体艺术作品的能力。

主要内容:艺术活动的发生、发展、基本特征与性质,艺术形态及其分类,艺术创作主体,艺术创造过程,艺术作品的构成和层次,艺术传播,艺术鉴赏与批评等

2、中国戏曲史(32学时,2学分)

目的要求:明确中国戏曲史的研究对象,了解中国民族戏曲艺术的孕育、形成和发展,掌握学习各个时期的艺术创作的发展规律和各个时期的声腔剧种产生与发展规律,掌握戏曲表演、戏曲音乐艺术与舞台服装美术等方面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使学生能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中国戏曲史的发展概况,从而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艺术修养,为今后从事戏曲工作,打下较坚实的理论基础。

主要内容:中国戏曲的萌芽、中国戏曲的形成、宋杂剧与金院本、宋元南戏的产生发展、元代杂剧、明代戏曲、清代戏曲、京剧艺术兴起与发展、山东地方戏曲的形成与发展等。

3、主修乐器(224学时,14学分)

目的要求:通过这门课的个别授课使学生掌握正确的演奏方法和牢固的基本功,掌握本专业的技巧,具有较高的演奏能力。

主要内容:文场基本功练习(练习曲、基本功合奏练习),唱段演奏训练,武场基本功练习(单楗、连击技巧训练),剧目、伴奏合奏练习。

4、剧目合奏(672学时,42学分)

目的要求:更好地保证剧目伴奏顺利进行,提高伴奏能力和质量,增加伴奏知识方面的应变能力。

主要内容:传统经典剧目,教学剧目,常规伴奏知识内容。

5.综合排练(160学时,10学分)

目的要求:综合排练课与剧目教学相辅相成,它是剧目课教学的合成阶段。通过该课程教学使.演员与乐队之间达到配合上的默契,共同完成好排练任务为彩排演出打下基础。

主要内容:教学剧目的综合排练。

(二)专业限选课

1、和声(64学时,4学分)

目的与要求:本课是音乐基础技术理论课程之一,使学生掌握和声理论与写作方法,发展学生理解、分析、运用和声的能力。

主要内容:以大小调体系中常用的和声材料的处理方法为基本内容,讲授和弦的连接方法与序进规律,和声的风格特征及构成曲式和表现音乐形象方面的作用。五声调式的和声处理与非三度和弦运用常识。

2、管乐 锣经(128学时,8学分)

目的要求:配合主修乐器的学习,方便伴奏举目的需要,提高伴奏的综合能力。

主要内容:传统京剧曲牌(清牌子、混牌子);乐器:笛子、唢呐、板鼓、铜器。

3、戏曲声腔剧种欣赏(64学时,4学分)

目的要求:通过欣赏、模唱了戏曲音乐的风格和基本常识,对具有代表性的声 腔、剧种音乐有一定鉴赏能力。

主要内容:绪论、曲牌体结构、板腔体结构,近代地方剧种。

4、乐理(64学时,4学分)

目的要求:使学生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为学习专业及各专业基础课打下扎实的基础。

主要内容:声学常识,律学常识,记谱法,调式,调性,和弦常识,音程等。

5、民歌(64学时,4学分)

目的要求:通过对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民歌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以及不同地区的风格和特征。

主要内容:民歌理论知识,摹唱。

6、戏曲唱腔写作(128学时,8学分)

目的要求:为使文武场学生尽快了解掌握戏曲唱腔内容,利于本专业的伴奏,熟知唱腔伴奏的基本规律,节奏,韵味等有助于伴奏水平的提高。

主要内容:京剧吕剧唱腔各种板式,演唱的风格特点及其规律。

7、器乐选修(64学时,4学分)

目的要求:在专业主修的基础上选修一门乐器,掌握乐器演奏技能,适应社会需求。

主要内容:弦 乐:可选修二胡、高胡、中胡、板胡、坠琴、京胡、京二胡、

等。

弹拨乐:可选修琵琶、大阮、中阮、月琴、三弦、古筝、古琴、

扬琴、柳琴等。

管 乐:笛子、唢呐、管子、笙等。

民族打击乐:排鼓、军鼓、板鼓等。

8、视唱练耳(64学时,4学分)

目的要求:该课程为一门音乐基础技能训练课。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音乐听觉,训练准确的有音乐体会的视唱能力、分析能力,培养发展音乐记忆能力和记谱的技能,以便于学生扩大音乐视野,增强艺术修养和理解音乐作品的能力。

主要内容:视唱,由简单到复杂的各种音调和节奏的乐曲,由自然到变化音,单一调性到有转调的各种音乐,单声部到多声部的任何一个声部。

9、现代戏创作分析(32学时,2学分)

目的要求:通过学习这门课程,使学生了解现代戏创作上的一些独创性的写作方法,刻画、表现现代人物的音乐写作,借鉴其它音乐发展法在现代戏曲中的运用。

主要内容:分析,《红灯记》的唱腔写法,《海港》的音乐及长段,《龙江颂》音乐主要唱腔的写作方法及分析等。

10、戏曲音乐史(64学时,4学分)

目的要求:通过该课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戏曲音乐得起源及不同时期的发展、风格及特点,更好地为专业学习服务,并使学生拓宽思路,提高理解戏曲音乐的演奏能力。

主要内容:戏曲音乐代表人物,几大流派的演奏风格及特点要求,基本的技巧,唱法上的伴奏特点。

11、中外音乐名作欣赏(64学时,4学分)

目的要求:通过对优秀作品的欣赏、了解、分析和研究、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使学生在演奏上有所借鉴。

主要内容:古今中外优秀音乐作品。

12、文学名著选讲(32学时,2学分)

目的要求:通过对文学名著的介绍,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文学名著的精神内涵与艺术创作技巧,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鉴赏水平,为艺术创作提供借鉴。

主要内容:中国古代文学名著赏析,中国现当代文学名著赏析,外国文学名著赏析。

13、中国音乐史(64学时,4学分)

目的要求:让学生广泛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音乐创作、理论研究及音乐生活等,开阔学生视野,积累知识。

主要内容:1949年以来的歌曲创作,合唱作品创作,民族器乐创作,室内乐创作,舞剧歌剧创作等。

14、中国音乐美学史 (32学时,2学分)

目的要求:讲授先秦及至明清时期音乐美学思想发展概况及重要文献介绍。

主要内容:音乐美学史的产生,发展演变以及重要的作品。

15、戏曲艺术欣赏(32学时,2学分)

目的要求:通过欣赏戏曲经典剧目和现代剧目,使学生更好地吸取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之精华。

主要内容:京剧、吕剧等唱腔,京剧现代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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