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 假 注 意 事 项
1、本假条仅限戏曲学院学生使用。
2、戏曲学院请假时间为每周周一、周三、周四,其他
时间不予接待。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假条,签
字后到戏曲学院教科研办公室(A201)盖章。
3、戏曲学院本院的课程需由教研室主任及任课教师
(视任课教师需求)签字方可生效盖章;大院公共
课仅需教研室主任签字方可盖章。
4、病假必须由保健科开具证明。
5、与本校学习无关的外出考试(如驾照等)一律不准
假。
6、以游玩、探亲、访友等理由外出、回家一律不准
7、非学院组织的外出学习、演出一律不准假。
8、不得电话请假。
9、除急诊外,事后一律不给补假。
戏曲学院教科研办公室
请假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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