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学院学生课假请假制度
一、请假事项
1、病假:须拿校保健科、医院病例证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校外门诊证明一律不准)。
2、事假:直系亲属的丧事需有家长电话证明。
3、以驾考、游玩、想家、亲友结婚以及非学院组织的外出学习、演出一律不予准假。
二、请假方法
在学院平台自行下载请假表格、填写、打印、签字后到二楼办公室盖章方可生效(不得电话请假)。
三、具体要求
1、 三天以内(含三天)需系主任签字;
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需系主任、副院长签字;
七天以上需系主任、副院长签字后,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签字盖章。
2、除急诊外,事后一律不给补假,急诊补假请携带医院急诊证明在一周内完成,超过一周不给补假。
3、特殊情况允许代请假,方法同上。
4、请假时间仅限工作时间。
戏曲学院
201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