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学院学生课假请假制度
日期: 2017-06-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戏曲学院学生课假请假制度

一、请假事项

1、病假:须拿校保健科、医院病例证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校外门诊证明一律不准)。

2、事假:直系亲属的丧事需有家长电话证明。

3、以驾考、游玩、想家、亲友结婚以及非学院组织的外出学习、演出一律不予准假。

二、请假方法

在学院平台自行下载请假表格、填写、打印、签字后到二楼办公室盖章方可生效(不得电话请假)。

三、具体要求

1、 三天以内(含三天)需系主任签字;

  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需系主任、副院长签字;    

  七天以上需系主任、副院长签字后,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签字盖章。

2、除急诊外,事后一律不给补假,急诊补假请携带医院急诊证明在一周内完成,超过一周不给补假。

3、特殊情况允许代请假,方法同上。

4、请假时间仅限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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