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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名额分配方案

时间:2015-09-09 点击数:

戏曲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名额分配方案

一、在满足学校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公正推荐。戏曲学院应推荐人数为2名,按照1:1.3的比例可推荐3名,戏曲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戏剧影视文学各推荐1名;3名被推荐学生排序由推免工作小组根据专业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本科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学院总排名前50%;

三、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生前三年专业成绩(包括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排名择优推荐;专业成绩名次在本专业排名前三名者,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前70%;

四、为保证推免研究生的专业水平,如果由于本人不申报、不及格、处分等原因造成专业成绩靠前的学生不能参加推免,推免资格可延续到该专业学生人数的前30%(有小数点时四舍五入),不无限延续。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提交申请时应说明申报二级学院名额还是学校单列名额。

六、艺术实践及论文发表、获奖加分。为了鼓励本科生参加艺术实践和学术研究,经戏曲学院推免小组讨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每人提供能够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材料最多不超过3件,在兼顾各专业方向专业特点的前提下,对艺术实践获奖及论文发表、获奖等实行加分。具体加分办法附后。

戏曲学院

2015.9.9

附:艺术实践及论文发表、获奖加分办法

艺术实践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优秀奖7分

省部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

厅局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

论文发表:

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C刊10分,核心期刊7分,普通期刊4分

论文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

省部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厅局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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